

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黔西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其他學校信息的,需填寫《黔西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依申請公開申請表》,向學院提出申請。
申請人申請的學校信息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開:
(1)涉及國家秘密的;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除外);
(3)正在調查、討論、審議、處理過程中的信息;
(4)與申請人特殊需要無關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其他信息。
本院依申請提供信息時,除了屬于部分公開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據掌握的該信息的實際狀態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匯總或者重新制作等處理。
1.受理機構
本院受理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黔西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辦公室。
辦公地址:黔西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行政樓二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工作日的8:30—11:30,14:30—17:30
通信地址:貴州省興義市鳳儀路2號
郵政編碼:562400
2.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當按照“一事一申請”的原則提出申請,一個信息公開申請只對應一個學校信息項目。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若可能,應當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黔西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依申請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請人可以書面申請方式或通過網絡在線申請系統向學院提出申請。通過信函郵寄的書面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學校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時間以收件郵局郵戳時間為準)。學院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和郵件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處理
(1)審查
受理機關收到《申請表》后,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于填寫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
(2)登記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申請人按相關規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的申請,且申請理由合理的,在收到申請后予以登記。
(3)答復
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機關將按照下列情況給予書面答復:
①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出具《黔西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公開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告知申請人進行修改、補充。
②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出具《告知書》,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③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夠區分處理的,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同時將不予以公開部分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④申請公開的信息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出具《告知書》,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⑤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的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出具《告知書》告知申請人。
⑥對于同一申請人就同一內容反復提出公開申請的將不重復答復。
⑦因故在規定期限內未作出答復的,可以將答復期限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期限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后恢復計算。
4.收費標準
受理機關依申請提供學校信息,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具體標準參照省市物價部門公布的有關標準執行。